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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2008年税务师考试报名1.8-29日

2008-1-9 16:41:00  来源: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  频道:注册税务师

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

各市、县人事劳动保障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,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
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、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7]71)精神,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
一、考试的组织管理
   
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、省国家税务局、省地方税务局共同组织;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;考试报名资格审查、考试合格人员注册登记和管理等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。
二、考试科目和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
   
(一)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收相关法律、税务代理实务、税法〈一〉、税法〈二〉、财务与会计等五个科目。
   
(二)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,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;考2个科目(税务代理实务、税收相关法律)的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。

三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
   
(一)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 2008
620日 下午 2:004:30   财务与会计
 6
21日 上午 9:0011:30  税法(一)
 
下午 2:004:30   税法(二)
 6
22日 上午 9:0011:30  税收相关法律
 
下午 2:004:30   税务代理实务
   
(二)考试地点: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(详细地点将在20086 月上旬发放的准考证上通知)。
四、报考条件
   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2008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:
   
(一)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
 1
、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,或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六年。
 2
、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,或非经济学、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四年。
 3
、经济类、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,或获非经济学、法学类硕士学位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两年。
 4
、获得经济类、法学类硕士学位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一年。
 5
、获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博士学位;
 6
、对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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